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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型bsl-2實驗室建設施工理念
1、安全可靠:從功能布局、氣流控制、智能監控、應急消防、系統管理等多角度,確保辦公實驗人員、樣品、數據、儀器、系統和環境安全;
2、先進前衛:嚴格執行國內相關標準,充分考慮檢測項目、檢測儀器和檢測技術拓展和更新換代需求,實現操控的人性化、智能化和集成化;
醫學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與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設計與施工規范
(一)引用標準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
《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
《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
《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591.
《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
《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
《***空氣過濾器》GB/T13554.
《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
《臨床實驗室設計總則》GB/T20469
《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通用技術規范基本信息》GB/T29476.
《移動實驗室實驗艙通用技術規范》GB/T29477
《軍用方艙通用試驗方法》GJB2093A
《軍用方艙通用規范》GJB6109
《塑料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QB/T2358
《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367
(二)主要專業術語
一、醫學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
符合***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所規定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為二級實驗室.
二、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指在醫學BSL-2實驗室中,設置緩沖間、機械通風系統、排風***過濾等措施且有明確負壓或壓力梯度要求的實驗室.其余為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
三、一級屏障
操作者和被操作對象之間的隔離,也稱一級隔離.
四、二級屏障
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外部環境的隔離,也稱二級隔離.
五、實驗室防護區laboratorycontainmentarea實驗室的物理分區,該區域內生物風險相對較大,需對實驗室的平面設計、圍護結構的密閉性、氣流,以及人員進入、個體防護等進行控制的區域.
(三)技術指標
一、普通型BSL-2實驗室采用自然通風時,應滿足現行***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有關要求.
二、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核心工作間不應設可開啟的外窗.
三、可根據操作人員穿著防護設備適當調節醫學BSL-2實驗室溫度.
四、負壓房間應在入口顯著位置安裝壓力顯示裝置,并標識壓力合格范圍.
五、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核心工作間應對大氣保持負壓狀態.
六、本表中的噪聲不包括生物安全柜、通風柜等設備的噪聲,當生物安全柜、通風柜等設備開啟時,***不應超過68dB(A).
七、當移動實驗室在高原、沙漠和嚴寒等特殊環境下開展工作時,應能適應相應極端環境要求.
(四)建筑、結構、裝修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建筑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的設計應保證對生物、化學、輻射和物理等危險源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可接受程度,為關聯的辦公區和鄰近的公共空間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防止危害環境;
2.實驗室規模的評估與計算方法可按現行***標準《臨床實驗室設計總則》GB/T20469的有關規定執行;
3.實驗室應設可自動關閉的房門,除更衣室外的門體上應有可視窗.門鎖及門的開啟方向不應妨礙室內人員逃生;
4.實驗室核心工作間入口宜設置緩沖間,緩沖間可兼做個體防護裝備更換間;
5.實驗室在入口處應有更衣的條件;
6.實驗室防護區及輔助工作間的面積以及高度應滿足實驗室設備、生物安全柜等的安裝、使用、維護以及清潔要求,保證工作流程順暢并符合工效學的原則和要求,避免相互干擾、交叉污染,并不應妨礙逃生和急救.實驗室應滿足大型儀器設備搬運的需求,并為特殊需求設備設置局部隔離、防振、排熱、排濕設施;
7.實驗室應設計并明確標識緊急撤離路線,緊急出口應有明顯的標識.標識應能在黑暗中清晰可辨;
8.實驗室應設有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措施,當設有可開啟外窗時應設置防蟲紗網;
9.實驗室應配備對物體表面消毒的技術措施,并應符合***現行標準《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和《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367的有關規定.
10.實驗室入口應有標識,明確說明生物防護級別、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實驗室負責人、緊急聯系方式和國際通用的生物危險符號;適用時,應同時注明其他危險;
11.應在實驗室所在建筑物內配備壓力蒸汽滅菌器或其他適用的消毒滅菌設備.移動式實驗室內應配備便攜的消毒滅菌設備,需要時,應配置壓力蒸汽滅菌器或其他適當消毒滅菌設備.
二、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裝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墻壁、頂板和地板應光滑、易清潔、防滲漏并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地面應防滑,不應在實驗室內鋪設地毯及使用織物窗簾等裝飾品.對使用液氮的實驗室,地面尚應耐受低溫;
2.實驗室臺(桌)柜和座椅等應穩固和堅固,邊角應圓滑.實驗臺面應防水,并應耐受中等程度的熱、有機溶劑、酸堿、消毒劑及其他化學劑;
3.實驗室的地板、墻壁和天花板表面的貫穿件、墻體交接處G陰陽角應可靠密封;
4.實驗室的燈具、風管和水管等內部設施附件的設置應便于清潔;
5.移動式實驗室在移動時,應有可靠機制和措施固定儀器設備、實驗器材和座椅等物品.
三、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結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的結構設計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的有關規定;
2.實驗室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的有關規定.對于測序儀、熒光定量PCR儀、熒光顯微鏡等有特殊防震要求設備的實驗室,應符合設備防震要求;
3.實驗室的地基基礎設計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的有關規定.
四、移動實驗室剛性結構(方艙)性能評價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圍護結構應符合現行***標準《軍用方艙通用規范》GJB6109的有關規定,根據空間布局需要,可采用擴展艙結構,但應保證結構安全、可靠;
2.方艙艙體設計、制造應符合現行***標準《移動實驗室實驗艙通用技術規范》GB/T29477的有關規定,在滿足移動特性的基礎上,合理布局,突出可操作性、可維護性,符合工效學原理;
3.方艙應具備可維修性,宜采用標準件、通用件,易損件應便于維修與更換;
4.方艙的外廓尺寸及質量限值應符合現行***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或《軍用方艙通用規范》GJB6109的有關規定;
5.方艙應設置進艙和上艙頂的輔助設施,在承受18kN垂直向下靜載荷時,應無塑性變形或損壞,應滿足現行***標準《軍用方艙通用試驗方法》GJB2093A的有關規定;
6.方艙應具備防雨密封性,在門、窗、孔口關閉,經強度為5mm/min~7mm/min,方向與側壁成450,歷時30min的淋雨試驗后,艙內頂蓬與側壁無滲漏現象,門窗、孔口處不應有漏水現象.
移動實驗室柔性結構實驗室性能評價應符合下列規定:
1.帳篷支撐結構應滿足在負壓環境下的剛度、強度及穩定性要求;
2帳篷成型工藝應保證成型后的密封性能及連接面的力學性能滿足現行行業標準《塑料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QB/T2358的有關要求
五、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1.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上述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2.核心工作間不應設置可開啟外窗.
3.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核心工作間入口應設置緩沖間,當緩沖間的門設置互鎖時,應在互鎖門的附近設置緊急手動解除互鎖開關.
4.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圍護結構應能承受送風機或排風機異常時導致的空氣壓力載荷.
5.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應在實驗室內配備壓力蒸汽滅菌器以及其他適用的消毒設備.
(五)空調、通風和凈化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空調、通風和凈化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通風空調方式的設置應根據實驗室所處氣候區域,操作對象的危害程度、平面布置、風險評估結果等情況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通風空調方式的設置應有利于實驗室消毒滅菌、自動控制系統的設置和節能運行;
2.實驗室應依據風險評估、依據所操作病原微生物樣本及材料的感染性及危害性選擇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有明確負壓設計要求的房間應設置機械通風系統.當采用機械通風系統時,應避免氣流流向導致的污染和避免污染氣流在實驗室之間或與其他區域之間串通而造成交叉污染;
3.有負壓要求的實驗室其機械通風系統應獨立于所在建筑的通風系統,以防止空氣傳播的感染因子、氣態污染物或氣味向其他工作區擴散.不同防護區應設置各自獨立的通風系統;
4.實驗室應在操作病原微生物及樣本的實驗間內配備生物安全柜.應按產品的設計要求安裝和使用生物安全柜.排風在室內循環的生物安全柜,室內應具備通風換氣的條件;需要管道排風的生物安全柜,應通過獨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風系統的管道排出;
5.當涉及使用有毒、刺激性、揮發性物質時,應配備排風柜(罩);
6.實驗室機械通風系統的設計應保障生物安全柜、排風柜(罩)等的正常使用條件;
7.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應適應不同海拔低氣壓環境條件,按現行***標準《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通用技術規范基本信息》GB/T29476要求至少應保證在氣壓值不低于84KPa環境中正常工作.
二、當醫學BSL-2實驗室設有機械通風系統時,送風系統新風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新風口應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新風口處應安裝防鼠、防昆蟲、防擋絨毛等的保護網,且易于拆裝;
3.新風口應高于室外地面25m以上,且附近不應設置排風口和其它污染源.
醫學BSL-2實驗室應根據所使用生物安全柜的類型以及實驗操作風險合理選擇生物安全柜排風連接方式,當使用IIA2型生物安全柜時,宜通過排風罩連接至醫學BSL-2實驗室排風系統.使用密閉排風管道時,安全柜排風管道應獨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風系統的管道.
三、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內氣流組織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避免對生物安全柜等設備的窗口氣流流向產生干擾.在生物安全柜操作面或其他有氣溶膠產生地點應遠離門窗、實驗室人員活動區域和其他可能干擾氣流組織或實驗活動位置,其上方附近不應設送風口;
2.采用機械通風系統的實驗室防護區內送風口和排風口的布置應符合定向氣流的原則,減少房間內的渦流和氣流死角.排風口應設在室內被污染風險***的區域,其前方不應有障礙.采用上送下排方式時,排風口下邊沿高地面不宜低于01m,且不宜高于015m.排風口排風速度不宜大于1m/s.
四、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通風空調系統的部件與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通風空調系統所使用送、排風過濾器均不應使用木制框架;
2.實驗室通風空調系統中需要消毒的通風管道應采用耐腐蝕、耐老化、不吸水、易消毒滅菌的材料制作;
3.排風機外側的排風管上室外排風口處應安裝保護網和防雨罩.
五、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空調設備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應采用淋水式空氣處理機組.當采用表面冷卻器時,通過盤管所在截面的氣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2.各級空氣過濾器前后應安裝壓差計,測量接管應通暢,安裝嚴密;
3.宜選用干蒸汽加濕器;
4.加濕設備與其后的過濾段之間應有足夠的距離;
5.在空調機組內保持1000Pa的靜壓時,箱體漏風率不應大于2%;
6.消聲器或消聲部件的材料應能耐腐蝕、不產塵和不易附著灰塵;
7送、排風系統中的中效、***過濾器不應重復使用.
六、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1.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本標準上述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2.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排風應經***空氣過濾器過濾后排出.
(六)給水排水和氣體供應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
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給水排水和氣體供應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應設洗手池,水嘴開關宜為非手動式并設置在靠近出口處;
2.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工作區應配備洗眼裝置,風險較大時應設緊急噴淋裝置;
3.給水排水干管、氣體管道的干管,應敷設在技術夾層內.實驗室防護區應少敷設管道,與本區域無關管道不應穿越;
4.進出實驗室防護區的給水排水和氣體管道系統不應滲漏,應耐壓、耐溫、耐腐蝕;
5.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應適應不同海拔低氣壓環境條件,按現行***標準《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通用技術規范基本信息》GB/T29476要求至少應保證在氣壓值不低于84kPa環境中正常工作.
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給水系統室內給水管材宜采用不銹鋼管、銅管或無毒塑料管等,管道應可靠連接.
二、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排水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防護區內水槽存水彎、地漏應保持暢通、裝滿水或適當消毒劑.存水彎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100mm;
實驗室防護區排水系統的通氣管口應單獨設置,不應接入空調通風系統排風管道.
三、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氣體供應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專用氣體宜由高壓氣瓶供給,氣瓶應有內容物的明確標識以及顏色等區分措施,氣瓶宜設置于輔助工作區,應有固定措施,通過管道輸送到各個用氣點,并應對供氣系統進行監測;
2.實驗室用氣點應根據工藝要求設置過濾器;
3.若使用高壓氣體和可燃氣體,應有安全措施,應符合***、地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四、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1.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本標準上述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2.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洗手池水嘴應為非手動式.
3.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防護區的給水管道應采取設置倒流防止器或其他有效的防止回流污染的裝置,并且這些裝置應設置在輔助工作區.
4.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供氣管穿越防護區處應安裝防回流裝置.
(七)、電氣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電氣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應保證用電的可靠性,設計用電負荷不宜低于二級;
2.實驗室需要持續供電維持功能的溫濕度監控設備、培養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應設置備用電源.長時間運行且無斷電記憶的檢測設備應設置不間斷電源;
3.實驗室應設專用配電箱,專用配電箱應設置于輔助工作區內;
4.實驗室內應設置足夠數量的固定電源插座,避免多臺設備使用共同的電源插座.重要設備應單獨回路配電,且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5.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應適應不同海拔低氣壓環境條件,按現行***標準《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通用技術規范基本信息》GB/T29476要求至少應保證在氣壓值不低于84kPa環境中正常工作.
二、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照明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內的采光或人工照明應保證室內人員安全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強光、反光和閃光;
2.實驗室內應設應急照明裝置,同時考慮合適的安裝位置,以保證人員安全離開實驗室.
三、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自動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空調機組設置電加熱裝置時應設置送風機有風檢測裝置,并在電加熱段設置監測溫度的傳感器,有風信號及溫度信號應與電加熱連鎖;
2.空調通風系統未運行時,防護區送風、排風管上的風閥應處于常閉狀態;
3.實驗室有對溫濕度敏感的設備時,應設置監測溫濕度的傳感器,溫濕度信號應與空調控制系統連鎖.
四、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安全防范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的關鍵部位應設置監視器,需要時,可實時監視并錄制實驗室活動情況和實驗室周圍情況.監視設備應有足夠的分辨率并保存影像數據;
2.實驗室入口的門應有進入控制措施,進入實驗室應僅限于獲得授權的人員.正在檢驗高風險樣本時應有進入限制.存放高風險樣本、培養物、化學試劑或供應品還需采取可鎖閉的門、可鎖閉的冷凍箱、特殊人員的進入限制等其他的安全措施.應評估生物材料、樣本、藥品、化學品和機密資料被偷盜和被不正當使用的危險,并采取相應措施防范其發生.
五、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通信與信息化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應配備適用的通信與信息化設備,保證實驗數據、影像等資料安全傳輸;
2.實驗室應配備適用的通訊設備,當安裝對講系統時,宜采用向內通話受控、向外通話非受控的選擇性通話方式.
六、移動實驗室方艙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及接地裝置,當環境溫度15℃~35℃,相對濕度45%~75%時,電氣回路間及對地的冷態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MΩ.
七、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1.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本標準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2.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空調凈化自動控制系統應能保證實驗室壓力和壓力梯度穩定,并可對異常情況報警.
3.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送排風系統應設置連鎖,排風機先于送風機啟動,后于送風機關閉.
(八)消防
1.醫學BSL-2實驗室耐火等級應與所在建筑相同且不宜低于二級.
2.醫學BSL-2實驗室的所有疏散出口都應有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照明措施.
3.醫學BSL-2實驗室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合適的滅火器材.
(九)施工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
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以生物安全防護為核心,編制施工方案;
2.各道施工程序均應進行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單機試運轉和系統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做好調試記錄,并應編寫調試報告.
二、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建筑裝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醫學BSL-2實驗室中各種臺、架、設備應采取防傾倒措施,相互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當靠地靠墻放置時,應用密封膠將靠地靠墻的邊緣密封;
2.移動式實驗室固定設備、臺柜、壁柜應堅固并與艙體可靠連接,連接處應圓滑,便于清潔.
三、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空調、通風和凈化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空調機組安裝時應調平,并作減振處理.各檢查門應平整,密封條應嚴密.表冷段的冷凝水排水管應設置水封和閥門;
2.送、排風管道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加工前應進行清潔處理,去掉表面油污和灰塵;
3.風管加工完畢后,應擦拭干凈,并應采用薄膜把兩端密封住,安裝前不得去掉或損壞;
4.技術夾層里的任何管道和設備穿過防護區時,貫穿部位應可靠密封.燈具箱與吊頂之間的孔洞應密封不漏;
5.送、排風管道咬口連接的咬口縫均應用膠密封;
6.各類調節裝置應嚴密,調節靈活,操作方便.
四、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實驗室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生物安全柜背面、側面與墻的距離不宜小于300mm,頂部與吊頂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
2.傳遞窗、雙扉壓力蒸汽滅菌器等設施與實驗室圍護結構連接時,應保證箱體的嚴密性;
3.傳遞窗、雙扉壓力蒸汽滅菌器等設備與輕體墻連接時,應在連接部位采取加固措施;
4.具有消毒功能的傳遞窗和藥液傳遞箱的內表面不宜使用有機材料;
5.醫學BSL-2實驗室內配備的試驗臺面應光滑、不透水、耐腐蝕、耐熱和易于清洗;
6.醫學BSL-2實驗室的試驗臺、架、設備的邊角應以圓弧過渡,不應有突出的尖角、銳邊、溝槽.
五、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本標準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加強型BSL-2實驗室的排風***過濾器應符合現行***標準《***空氣過濾器》GB/T13554的有關規定.直到現場安裝時方可打開包裝.排風***過濾器的室內側應有保護***過濾器的措施.
(十)檢測和驗收
一、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
工程驗收的內容應包括建設與設計文件、施工文件和必要的檢測報告等.
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防護區宜采用目測方法對圍護結構接縫、設施設備及管道穿越圍護結構處、電氣面板開關等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應無可見泄漏.
工程驗收應由具有資質的質檢部門進行并出具工程驗收報告,并應根據下列規定作出驗收結論:
1.對于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判定為合格;
2.對于存在問題,但經過整改后能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判定為限期整改;
3.對于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又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判定為不合格.
二、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
1.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適用時尚應符合本標準普通型醫學BSL-2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2.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建設完成后應對室內環境控制參數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檢測方法和要求宜按現行***標準《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591的有關規定執行.
4.裝備有生物安全柜、排風柜等對房間送、排風量平衡以及壓力梯度有影響設備的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首先應進行生物安全柜等設備的現場檢測,確認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性能檢測.
5.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宜采用發煙法對圍護結構接縫、設施設備及管道穿越圍護結構處、電氣面板開關等的密封嚴密性進行檢查,所有縫隙應無可見泄漏.
6.當加強型醫學BSL-2實驗室有多個運行工況時,除應分別對每個工況進行工程檢測,并驗證工況轉換時系統的安全性,尚應包括系統啟停、備用機組切換、備用電源切換以及電氣、自控和故障報警系統的可靠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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